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保)体系中,主体和客体是权限管理与访问控制机制的核心概念,主体通常指能够主动发起行为的实体,而客体则指被访问或被操作的对象,下面将详细探讨等保中的主体和客体的定义、分类及其安全关注点:
1、主体的定义与分类
定义:在等保环境中,主体通常是指具有主动性的实体,如用户、由用户启动的进程或是用户正在使用的设备。
分类:主体可以分为用户级和进程级,其中用户级指的是具体的操作用户,而进程级则是指由用户启动的程序或进程。
2、客体的定义与分类
定义:客体主要是信息的载体或接收信息的实体,如文件、数据库表等。
分类:客体可以细分为文件级、数据库表级等,这反映了客体在信息系统中的不同层级和类别。
3、主体的安全关注点
信息安全性:部分等级保护对象更关注信息不被非法访问、篡改或泄露的风险,此时主体的行为受到严格监控与限制。
业务连续性:对于某些业务系统而言,保证业务的连续运行也是主体的一个重要安全关注点,需要防止未授权的修改或破坏。
4、客体的安全关注点
访问控制策略:客体的访问权限应由其所有者(即主体)来指定,包括谁可以访问以及如何访问这类客体。
安全标记:重要的客体应设置安全标记,以控制主体对其进行的访问,这有助于强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中的访问控制策略。
5、主体与客体的安全标记
安全标记的作用:在强制访问控制系统中,主体和客体都拥有固定的安全标记,这些安全标记标识了实体的安全级别,主体对客体的操作权限取决于二者安全标记的关系。
安全级别的匹配:如果主体和客体的安全标记同为“机密”,则主体可以对客体执行操作,这种匹配机制确保了信息流的安全性。
6、权限管理与访问控制
访问控制的粒度:访问控制的粒度要达到用户级或进程级的主体,以及文件、数据库表级的客体,这样能够更精细地控制信息访问与流通。
权限分配:应对登录的用户分配账户和权限,确保每个用户都有适当的权限来完成任务,但不超出必要的范围。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威胁环境的变化,主体与客体的定义和分类可能会有所扩展,在实施等保措施时,以下几点建议可供参考:
动态权限调整:随着业务需求和安全态势的变化,及时调整主体对客体的访问权限。
定期安全培训:提升用户对等保重要性的认识,教育用户正确处理信息安全事件。
技术与管理并重: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共同提升主体对客体访问的安全性。
等保中的主体和客体是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的基础,它们分别代表了能够主动发起动作的实体和被访问的信息资源,理解其在等保体系中的角色和安全关注点,对于实现有效的信息安全防护至关重要,通过合理划分主体与客体的访问权限,并严格执行安全标记和访问控制策略,可以有效提升组织的信息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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