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DOS下,删除文件的命令是DEL,可以通过输入”DEL 文件名”来删除指定文件。操作技巧包括通配符使用、删除目录等。
删除文件的命令
在DOS下,我们主要使用"del"命令来删除文件,这个命令的基本格式是:
del [路径]文件名
如果你想删除C盘根目录下的一个名为test.txt的文件,你可以输入:
del C:test.txt
操作技巧
1、删除多个文件
如果你想一次删除多个文件,你可以在del命令后面列出所有要删除的文件名,用空格隔开。
del C:test1.txt C:test2.txt C:test3.txt
2、删除文件夹
如果你想删除一个文件夹及其内部的所有文件和子文件夹,你需要使用/s参数。
del /s C:testfolder
3、强制删除只读文件
如果你想强制删除一个只读文件,你需要使用/f参数。
del /f C:readonly.txt
4、确认删除
如果你想在删除文件前得到确认,你可以使用/p参数。
del /p C:test.txt
5、删除指定类型的文件
如果你想删除指定类型的文件,你可以使用通配符(*),如果你想删除所有的.txt文件,你可以输入:
del *.txt
注意:以上命令在使用时需要谨慎,一旦文件被删除,将无法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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