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QL和RDS for MySQL在大小写敏感方面存在一些差异,特别是在不同操作系统和版本上,以下是对这些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MySQL大小写敏感规则
1、Linux系统:数据库名与表名是严格区分大小写的;表的别名也是严格区分大小写的;列名与列的别名在所有情况下均忽略大小写;变量名也是严格区分大小写的。
2、Windows系统:都不区分大小写。
3、Mac OS系统:文件系统类型为HFS+且非UFS卷时,都不区分大小写。
4、lower_case_table_names参数:该参数控制数据库名和表名的大小写敏感性,默认值在不同操作系统上有所不同:Unix(包括Linux)下默认值为0,表示区分大小写;Windows下默认值为1,表示不区分大小写;macOS下默认值为2,表示存储区分大小写但在查询时转换为小写。
在创建表时,可以通过设置字段属性binary或使用collate规则来控制字段内容的大小写敏感性,将字段标记为binary或设置collate为utf8_bin可以实现二进制大小写敏感,如果建表时未指定collate规则,也可以通过修改字段的collate属性来实现大小写敏感。
三、RDS for MySQL大小写参数敏感类问题
1、场景描述:用户将RDS for MySQL的“lower_case_table_names”设置成“大小写敏感”的状态时,创建了带有大写字母的表,但后期改变了大小写敏感的设置状态后,无法找到该表,如果在执行备份恢复到新实例时,新实例的“大小写敏感”参数值与备份时原实例的参数值不一致,也会导致恢复失败。
2、解决方案:
对于MySQL 5.6、5.7版本,支持在管理控制台或API创建数据库实例时指定表名大小写敏感,以及实例创建完成后设置表名大小写敏感(lower_case_table_names)。
对于MySQL 8.0版本,仅支持在管理控制台或API创建数据库实例时指定表名大小写敏感,创建完成的MySQL 8.0实例不支持设置表名大小写敏感(lower_case_table_names)。
如果需要更改已存在的表的大小写敏感性,可以通过修改配置文件或使用SQL命令来实现,在MySQL配置文件my.cnf中的[mysqld]标签下增加一行lower_case_table_names=0,然后重启数据库使修改生效。
四、FAQs
1、Q: 如何在RDS for MySQL中设置表名大小写敏感?
A: 对于MySQL 5.6、5.7版本,可以在管理控制台或API创建数据库实例时指定表名大小写敏感,或者在实例创建完成后通过修改lower_case_table_names参数来设置表名大小写敏感,对于MySQL 8.0版本,只能在创建数据库实例时指定表名大小写敏感,创建完成后不支持修改。
2、Q: 如果更改了RDS for MySQL实例的大小写敏感设置,如何恢复之前的数据?
A: 如果更改了大小写敏感设置导致数据丢失或无法访问,可以尝试以下步骤进行恢复:首先检查是否有备份数据,如果有,可以尝试从备份中恢复数据;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大小写敏感设置,使其与备份时一致;重启数据库实例使设置生效,在进行任何操作之前,请务必先备份重要数据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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