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简称“等保”)是指对信息和信息载体按照重要性等级分级别进行保护的一种工作,旨在保障信息安全,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篡改或破坏,以下是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原则及其实施步骤的详细介绍: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原则
1、自主保护原则: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自行组织实施安全保护。
2、重点保护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业务特点,通过划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实现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集中资源优先保护涉及核心业务或关键信息资产的信息系统。
3、同步建设原则:信息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应当同步规划和设计安全方案,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建设信息安全设施,保障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相适应。
4、动态调整原则:要跟踪信息系统的变化情况,调整安全保护措施,由于信息系统的应用类型、范围等条件的变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护等级需要变更的,应当根据等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根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调整情况,重新实施安全保护。
实施步骤
1. 定级
确定定级对象:明确需要进行安全等级保护的信息系统。
初步定级:系统运营使用单位依据《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等相关标准,初步确定系统的保护等级。
专家评审:对于拟确定为第四级以上的信息系统,需请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审批备案: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将系统定级结果报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
2. 备案
提交备案材料:向公安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及相关资料。
审核备案:公安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审核。
3. 安全建设和整改
落实安全措施:根据系统定级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如物理防护、网络安全、数据加密等。
整改不合规项:对系统测评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符合相应等级的保护要求。
4. 信息安全等级测评
选择测评机构:选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系统安全等级测评。
开展测评工作:测评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对系统进行全面评估,形成测评报告。
5. 信息安全检查
自查自纠: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接受监督检查:配合公安机关等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
相关政策标准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实施还依托于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多项国家标准(GB/T)等,这些政策标准为等保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一: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在实施等保工作时,如何确定系统的保护等级?
解答: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根据《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等相关标准,从业务信息和系统服务安全两个方面考虑,综合确定系统的保护等级,具体而言,需要考虑系统承载的业务信息的重要性、敏感度以及受到威胁后可能带来的损失等因素。
2、问题二:在等保工作中,如何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解答:为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加强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还可以引入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系统安全等级测评,以客观评估系统的安全状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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